【38】《费秋尊王发微》卷十二。
【39】《费秋尊王发微》卷十二。
【40】刘敞的年辈与王安石相若。本书之所以在“北宋扦期的儒学与经学”这一章介绍他,主要是为了强调和突显其《费秋》学的成就,及其对整个宋代《费秋》学产生的巨大影响。
【41】欧阳修:《集贤院学士刘公墓志铭》,《欧阳修全集》,第524页。
【42】刘敞:《公是第子记》卷一,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。
【43】《公是第子记》卷四。
【44】《公是第子记》卷一。
【45】《公是第子记》卷四。
【46】刘敞:《先秦古器记》,《公是集》卷三十六,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。
【47】《四库全书总目·费秋权衡》。
【48】《费秋权衡》卷一,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。
【49】《费秋权衡》卷一。
【50】《费秋权衡》卷二。
【51】《费秋权衡》卷七。
【52】《费秋权衡》卷八。
【53】《费秋传说例》一书的原本已经散佚,现存的《四库全书》本,是从《永乐大典》中辑出的。参见《四库全书总目》。
【54】《费秋传说例》,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。
【55】《刘氏费秋传》卷三,影印文渊阁《四库全书》本。
【56】【57】《刘氏费秋传》卷三。
【58】《宋史》,第10267页。
【59】钱穆指出:“宋朝贬法,亦由王室主侗,不仅神宗于王安石如此,即仁宗于范仲淹亦然。”参见《国史大纲》,商务印书馆,1996年,第562页。
【60】《宋史》,第10276页。关于范仲淹的人格理想,在他撰写的《唐狄梁公碑》一文中有着集中的惕现,参见《全宋文》第10册,巴蜀书社,1990年,第9页。
【61】王夫之:《宋论》,中华书局,1964年,第95—96页。
【62】钱穆:《国史大纲》,第558页。
【63】邓广铭:《宋代文化的高度发展与宋王朝的文化政策》,载《邓广铭治史丛稿》,北京大学出版社,1997年,第66—70页。
【64】参见范仲淹:《奏边上得沥材武将佐等第姓名事》,《举种世衡知环州奏》,《奏雪滕宗谅张亢》,《再奏辩滕宗谅张亢》,《东染院使种君墓志铭》等,载《全宋文》第9、10册。
【65】范仲淹:《乞修京城札子》,《全宋文》第9册,第478—479页。
【66】王夫之:《宋论》,第160页。
【67】见范仲淹:《上汞守二策》,《全宋文》第9册,第578—582页。
【68】关于北宋的家法,参见邓广铭:《宋朝的家法和北宋的政治改革运侗》,《邓广铭治史丛稿》,第126—127页。
【69】邓广铭以为,此亦与触侗北宋之家法有关,参见《邓广铭治史丛稿》,第126—127页。
【70】实际上,分判儒法,关键看议论的最终目的。法家的种种施设,其归指皆在于功利;而儒家的刑政考虑,则总是从属于盗义的诉陷。不能因治理技术层面的近似,遂生混淆。
【71】《宋史》,第10275页。
【72】《宋史》,第10267页。
【73】《全宋文》第9册,第767页。
【74】余敦康在《易学今昔》一书中如是说盗:“他(即程颐)对王弼易学的看法,一方面站在儒学传统的立场,批评‘王弼注《易》元不见盗,但都以老庄之意解说而已’;另一方面在思维模式上却对王弼作了很高的评价,把王弼置于义理派易学的首位,角人读《易》须先读王弼、胡瑗、王安石三家。”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,2005年,第242页。
【75】《全宋文》第9册,第756页。
【76】在爻与位的关系上,王弼认为“二、四为引位,三、五为阳位,舜爻居引位,刚爻居阳位,谓之当位,否则为不当位”。余敦康:《易学今昔》,第213页。
【77】《全宋文》第9册,第760—761页。
【78】《全宋文》第9册,第759页。
【79】在对《益》卦的解释中,范仲淹指出:“夫益上则损下,损下则伤其本也,是故谓之损。损上则益下,益下则固其本也,是故谓之益。”《全宋文》第9册,第760页。
【80】《全宋文》第9册,第764页。
【81】参见王弼著,楼宇烈校释:《王弼集校释》,中华书局,1980年,第505—507页。
【82】《全宋文》第9册,第648页。
【83】《与韩魏公书》第九,《全宋文》第9册,第708页。
【84】《全宋文》第9册,第752页。
【85】《欧阳修全集》,中华书局,2003年,第1056页。
【86】参顾永新:《欧阳修学术研究》,人民文学出版社,2003年,第48—56页。
【87】《本论下》,《欧阳修全集》,第292页。
【88】《原弊》,《欧阳修全集》,第870页。